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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规划建设局马头经济开发区城南办事处2016年“煤改气”工程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3: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马头经济开发区城南办事处2016年“煤改气”工程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马头经济开发区城南办事处2016年“煤改气”工程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T2016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斌

项目联系电话:155635055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规划建设局

地址:邯郸马头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刘学杰 0310-62996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斌15563505599、李小燕0635-2185876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对马头经济开发区城南办事处14 个村庄壁挂炉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壁挂炉设备及配件(含烟道、软管、闸阀、固定件等)供货及卸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约计12000户,实际数量按工程完成情况(增减)据实调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产品的厂家必须是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邯郸市“煤改气”工程燃气采暖热水炉推荐产品》目录中的企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3、投标人须是壁挂炉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同时还需提供邯郸维修站点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或中标后成立邯郸维修站点的承诺书;4、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具备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邯郸市“煤改气”工程燃气采暖热水炉推荐产品》目录中,三个(含三个)型号以上的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注:投标人所报壁挂炉产品应为额定热输入功率在20kW(含)以上的三个(含三个)型号以上的产品,其中必须包含一台单价为3000元(含)以下型号的壁挂炉);6、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2016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产品的厂家必须是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邯郸市“煤改气”工程燃气采暖热水炉推荐产品》目录中的企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3、投标人须是壁挂炉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同时还需提供邯郸维修站点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或中标后成立邯郸维修站点的承诺书;

4、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

5、须具备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邯郸市“煤改气”工程燃气采暖热水炉推荐产品》目录中,三个(含三个)型号以上的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注:投标人所报壁挂炉产品应为额定热输入功率在20kW(含)以上的三个(含三个)型号以上的产品,其中必须包含一台单价为3000元(含)以下型号的壁挂炉);

6、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2016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开标时,投标人须将所投标产品的样品送到指定地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以先报名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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