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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井建设工程第2标段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2: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井建设工程第2标段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井建设工程第2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ZGC-[2016]97/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卫东

项目联系电话:0991-28969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

联系方式:胡卫东 0991-28969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金璋 0991-8852441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6楼业务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建设监测站点10298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设任务为:建设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 1 个,地市级分中心 13 个;建设地下水监测站 70 个,其中新建 50 个、改建 20 个,监测数据全部实现自动采集与传输;在 70 个监测站中选取 23 个开展常规水质监测,并从中选择 1 个有代表性的站同步进行水质自动监测,其余各站每 2 年覆盖监测 1 次。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程第2标段,投资金额为 266.89 万元。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井与改建监测井建设共34处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建设(详见“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三条招标内容”)。

三、招标内容

新建监测井共 21 处,分布在兵团所属的四师、五师、七师、八师、九师、十师。钻探总进尺共2990米,管材类型外径φ146mm壁厚不小于6mm无缝钢管。施工内容包括监测井钻进、岩土样采集和地层岩性鉴别,电测井、井管安装,填砾、封闭和止水,洗井,抽水试验等成井全过程及辅助设施建设(水准点、标示牌、井口保护设施),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1新建监测井工作量。改建监测井共 13 处,分布在七师、八师、十师施工内容包括井口修复、清淤洗井,抽水试验、井口固定点标志及辅助设施建设(水准点、标示牌、井口保护设施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2改建监测井工作量

做好每个监测站占地、施工占地及施工道路等有关工作,提交监测站占地协议(特殊情况另行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的,需提供单位的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条件:工程勘察证书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凿井工程专业承包甲(壹)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若为企业,提供2013年~2015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提供2013年~2015年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与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2015年12月)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工程业绩合同关键页面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和犯罪记录有关证明(说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已经承担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单位,如果尚未完成合同验收的,不能参与本标段投标。8.每位投标人只能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2标段中的1个标段上中标。如果投标人在第1、2标段评标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投标人可以优先选择中标标段,但是只能选择1个标段。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6.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10:3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6楼业务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1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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