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PTST20160402车辆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PTST2016040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88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联系方式:小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0:00 至 2016年06月14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至(账户名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35001636207059525888),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询价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8:59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