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道路工程图纸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道路工程图纸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道路工程图纸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管招采[2016]4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拟选取3家图纸设计单位、3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3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成立定点服务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局负责建设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支线道路工程图纸设计及完成图纸设计所需的前期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和报批及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业务、服务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支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业务、服务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支线道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其中不包含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道路工程的图纸设计业务。
2、服务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道路工程图纸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第二标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第三标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1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协议书内需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明确分工等内容),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须包含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为一般项目),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标段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2016年05月24日~2016年05月30日,8:30~12:00;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职称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一标段供应商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二标段供应商提供),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三标段供应商提供);
③、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④、近三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⑤、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度三个月的缴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⑧、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⑨、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共同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1、3-8项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现场核验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5月31日~2016年06月06日,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不支持邮寄;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网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采购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