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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颗粒物移动监测设备采购【GLZFCG2015A0321(重)】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0: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颗粒物移动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颗粒物移动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5A0321(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欣欣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713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俸凌晓 联系电话:15277335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欣欣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颗粒物移动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颗粒物移动监测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5A0321(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颗粒物移动监测设备

12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10万元

五、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5月3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回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及单位信息)传真至我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以免造成工作延误。】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前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210 3203 1192 0103 309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止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1.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俸凌晓        联系电话:15277335225

  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欣欣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十四、监督部门:桂林市财政厅(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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