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湛河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第五至第八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2016zh-013-gk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的道路绿化、人行道铺装、亮化、交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建设工期:60 日历天;
2.5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五标段: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人行道铺装工程
第六标段: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道路绿化工程
第七标段: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亮化工程
第八标段:平顶山市新南环路东段(黄河路)交安工程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五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
3.1.5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5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2个(含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2第六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2.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
3.2.5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5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2个(含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3第七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
3.3.5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5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2个(含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第八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4.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
3.4.5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5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2个(含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5、投标人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7、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 月 24日~2016年5 月 30日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 5月30 日18:0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湛河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0095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1553753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