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危险废物毒性鉴别实验室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危险废物毒性鉴别实验室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危险废物毒性鉴别实验室建设
项目编号:1641STC602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周常迪、尹皓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2、6268824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阜外北营房中街59号
联系方式:010-88383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超、周常迪、尹皓
代理机构地址: 010-62686382、6268824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需求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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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备采购 | 147.8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北京 | 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气相色谱仪1套、红外光谱仪1套、台式振荡器2套、离心机1套、K-D浓缩器10套、索氏提取器5套、马弗炉2套等,共计42套。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本项目部分接受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16年5月30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cd@sinosteel.com。
-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
-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