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千岛湖镇城区鲜花种植(C区块)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委托,就千岛湖镇城区鲜花种植(C区块)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ZBDL2016ZC-1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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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具备花卉种植养护及经销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主);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10:30时止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10:30时整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应于2016年06月10日16:00时前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384458329044
要求对公基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联系人:余晓蓉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9847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余晓蓉 联系电话:0571- 64819847
传真:0571-64819847
采购方联系人:项卫兴 电话:0571-64832075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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