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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市政设施养护运营服务(窑街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主体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2: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兰州市红古区市政设施养护运营服务(窑街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主体单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HZZC201513

二、招标内容:本次项目不分包。采购内容为兰州市红古区市政设施养护运营服务(窑街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主体单位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计项目投资:100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红古区西口2号政府统办楼七层)。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如需电子版,另加收50元人民币

4、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

七、采 购 人: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马宝斯 

联系电话:13893262836

八、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王育言  周丽娜   

联系电话:0931-6253315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703  0264  2920  0081  262

开户银行:工行红古支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 

                                   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红古区西口2号政府统办楼七层)。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如需电子版,另加收50元人民币

4、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

六、采 购 人: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马宝斯 

联系电话:13893262836

七、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王育言  周丽娜   

联系电话:0931-6253315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703  0264  2920  0081  262

开户银行:工行红古支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 

                                   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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