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电话、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整体营销策划及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电话、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整体营销策划及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电话、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整体营销策划及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0703-1641CIC1N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慧、洪林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904、633489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73号
联系方式:王学刚,010-58125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祁慧、洪林杨,010-63348904、6334898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电话、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整体营销策划及制作
数量:1套
是否接受进口:否
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为了配合做好电话、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工作的顺利开展,此次招标需求基于电话、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工作进行整体营销策划和制作,主要目的是将电话、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核心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融入到人们生活和休闲娱乐当中,塑造福利彩票电话、互联网销售的品牌形象,让人们尽快了解规范有序的电话、互联网售彩方式。
(本项目所称电话销售是指通过手机客户端方式销售,互联网销售是通过浏览器或客户端方式销售。)
交货期或服务期:
项目开展周期: 2016年6月—2016年12月
2016年8月底完成品牌策划及电话销售福利彩票相关宣传素材成果输出,配合后续电话销售福利彩票试点的上市推广;
2016年10月底完成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营销策划及相关宣传素材成果输出,配合后续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的上市推广;
保证合同期内其他必要宣传素材的制作输出。
交货地点/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的资质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