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及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邓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及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及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HN-LDZB【2016】052304001
2.3招标范围:各标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公安警用装备(安全检查设备等)
第二标段: 公安警用装备(车管所专用设备等)
第三标段:公安警用装备(执法执勤防护装备等)
第四标段:警用设备(立式人证核查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的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6第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系统检测报告的优先;
3.7各标段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8楼)报名处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按顺序简装成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①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④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⑤第四标段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涉及警用装备属于国家机密,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保密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7-62783209
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49号绿云高层2号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7-83866085 15638961216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