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尉氏县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已由尉政文(2016)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有水源井9眼并配泵,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14处,供水设备压力罐9套,供电设备及线路改造6处,水站土建工程2处,涉及24个水厂站;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00万元;
2.5招标编号:DMZB(开)20160501;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及施工全过程监理;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
一标段:凿井工程(600米机井4眼)
二标段:凿井工程(600米机井5眼)
三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机井配套及并网、变压器配套、水表、阀门采购)
四标段:管网工程( 洧川镇、岗李乡管网及管理房工程)
五标段:管网工程(张市、大桥、大营、门楼任、邢庄、城关、小陈等乡、镇管网及管理房工程)
六标段:尉氏县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一、二标段:同时具有凿井壹级资质(同时满足井深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三标段: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及施工、安装能力,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四、五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5六标段: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册证,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其他监理人员均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6各投标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所报名标段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各投标单位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8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投标人的报名和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3.9各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1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多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项目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 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五楼5015室14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4.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标段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一至五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份,招标图纸另售;六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五楼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标段估算价10% 的资信保证金,及数额为标段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371-27993230
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8603787500 0371-23866811
行政监督:尉氏县水利局
电 话:0371-27993230
邮 箱:wsslhqf@126.com
地 址:尉氏县城关镇新民街17号
邮 编:47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