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3-146066-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整改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87704.9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完税证明、社保登记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法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登记报名(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4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8928688
传真:/ 邮编:5166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传真:0660-3805519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