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401台技术改造工程工艺设计及自立塔天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401台技术改造工程工艺设计及自立塔天线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401台技术改造工程工艺设计及自立塔天线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FXZB-201603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3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53号
联系方式:陈瑞芬、13960800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美英、0591-8727823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用途 |
1 | 1-1 | 401台技术改造工程工艺设计 | 详见第三章要求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2-1 | 401台自立塔天线 工程 | 4座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及服务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3.合同包一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通信铁塔)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合同包二(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塔生产许可证(全系列或者200米以下系列)。(2)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应具有铁塔项目经理相关证件或相应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甲级设计资质,当不具备这一资格时,允许与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组成联合体。 4.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6.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9.本项目合同包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二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必须提供生产施工单位与设计院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相关设计资质复印件。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标书者,可以以对公转账汇款方式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