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DW-2016HW-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283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中标人数量 |
子包一 | 动物疫病检测试剂 | 一批 | 人民币30.83万元 | 2家 |
子包二 | 禽流感检测试剂 | 一批 | 人民币29万元 | 2家 |
子包三 | 无疫区检测试剂 | 一批 | 人民币98万元 | 2家 |
子包四 | 质量安全检测试剂、耗材 | 一批 | 人民币53万元 | 2家 |
子包五 | 疫病实验耗材 | 一批 | 人民币32万元 | 1家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部分产品(详见采购人需求标注)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为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三)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五)《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24日 至 2016年06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岭南新世界西侧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人: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传真:020-62313719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