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会员库(供水工程)(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093 AQZB-2015-0151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会员库(供水工程)二次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会员库(供水工程)进行招标。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服务期 | 2015年 7 月 1 日至2017年 6 月 30 日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 6 月 1 日至2015年 6 月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人民币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
联系方式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一部); 联系人:柯建平 联系电话:0556-5991157 传真:0556-5991163 |
备 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3、前期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无需再次报名。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