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范店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3 12: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范店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泗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新县范店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 招标编号:HNDCZ-2016-493
2.3 建设地点:泗店乡范店;
2.4 计划工期:9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绿化、照明、公厕、垃圾房、环卫、文体广场及绿化、河岸砌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动合同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近一年以上连续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具有2013年5月1日以来至少2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网页版中标公示),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劳务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提供可查询方式)。
3.4 投标人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2013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网页版中标公示);
3.6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 日-2016年5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2投标人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原件到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审计报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及企业类似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 6 月 15日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泗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 1850376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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