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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数据共享辅助系统(三期)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5-23 09: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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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数据共享辅助系统(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273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数据共享辅助系统(三期)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1,00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包

    开发建设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数据共享辅助系统(三期)项目

    1.0

    详见采购文件

    981,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合格投标人: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  说明: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6月0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1202号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5月23日 至 2016年05月27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87582

    传真: 0769-22887388 邮编: 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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