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高铁防护林东段)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高铁防护林东段)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SJ2016-0461
2.2建设地点:长城路以西,泰新高速以北
2.3项目概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高铁防护林东段)。
2.4计划工期:施工:第一标段:150日历天;第二标段:150日历天;第三标段:150日历天;第四标段:150日历天;第五标段:100日历天;第六标段:60日历天;第七-九标段:30日历天。
监理: 2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包括众芳璀璨、诗文天地、活力秀场、东岳磐石、停车场 、公厕、管理用房、售卖亭、园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包括缤纷童趣、林下逸情、六艺风采、运动健身、停车场、公厕、管理用房、售卖亭、园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包括翠林通幽、水韵承康、君陶奇趣、公厕、管理用房、售卖亭、园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包括水沐宏阳、林海叠翠、休闲广场、绿林毓秀、碧翠听涛、公厕、管理用房、售卖亭、停车场、园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高铁防护林东段)电力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六标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高铁防护林东段)综合管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七-九标段: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高铁防护林东段)生态护岸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1046.256665万元;二标段894.597572万元;三标段1127.063218万元;四标段1196.989744万元;五标段686.223915万元;六标段257.673938万元;七标段499.651078万元;八标段499.858622万元;九标段499.949838万元;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02.44万元。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第一、二、三、四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主项资质);
第五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主项资质);
第六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主项资质);
第七-九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主项资质)
3.2本次施工招标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经理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第五、六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第七-九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书(园林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第一、二、三、四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一项在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完工,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铺装工程;第五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一项在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完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第六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一项在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完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监控工程。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标明的内容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出具或工程质监部门盖章出具)为准。
3.3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471-5号)。施工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600元/套,监理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东岳山庄一楼多功能厅(环山路1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指挥部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538-8563979
传 真:0538-8563979
电子邮件:tacxf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71-5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庆
电 话:0538-8151370
传 真:0538-8151370
电子邮件:dy588799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安龙泽支行
账 号:1551 8101 0400 201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