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春市双阳区“幸福长春”工程直饮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长春市双阳区“幸福长春”工程直饮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长春市双阳区“幸福长春”工程直饮水项目
项目编号:CQXZJF2016-05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1333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31-84133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431-8533692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906号146栋7楼B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指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经销代理商投标需具有生产商的经销代理授权文件或经销代理协议书(提供原件);设备生产厂家应在长春市设有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并出具直饮水中央制水设备、末端机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函原件。3.3首选“在中国质量新闻网敢于承诺”的企业。企业必须要取得省级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生产批件(提供原件)。3.4提供设备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生产许可,水质处理材料具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或卫生安全许可批件(提供原件)。3.5提供设备的电气安全性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防触电保护为Ⅰ类的要求的证明(提供原件)。3.6提供设备的出水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中涉及的:水处理器的水质符合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附件所标识的出水水质标准,以及设备经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应水质标准和规范的证明(提供原件)。3.7本次投标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产品,拒绝OEM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8在直饮水设备安装前,中标厂家须送样到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检验部(长春市南湖大路6888号)进行检测。联系人: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检验部 于部长 联系电话:13596181512。该项费用由中标厂家自理,持检验合格证书或报告进行施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8.25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3010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