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许县司法局委托,就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为政府财政资金,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5)012号
二、采购金额:约40万元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体系。
(3)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
(4)所投电脑,投影仪,电脑升降器、传真机,复印机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年 6月 1 日 至2015年 6 月 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现金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 6. 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效期内)
上述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时出示本人身份证。
七、1、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由招标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核验身份,并出具文字资料,提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使用。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3 日 下午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 6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
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许县司法局 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先生 联 系 人: 季女士
电 话: 13837875796 咨询电话: 138037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