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机动车车辆统一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机动车车辆统一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机动车车辆统一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ZC20160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经济开发区官桥园区(南安市官桥镇)
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5-86816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张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机动车车辆统一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ZJLZC20160311
二、项目名称: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机动车车辆统一保险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公司,并且在泉州地区合法注册或在泉州地区设立合法的分支机构。
(3)投标人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6条款。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不注明编号的投标将被拒绝;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或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或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meng.gov.cn或http://gqyq.qzkfq.gov.cn/或http://www.fwzx.qingmeng.gov.cn:81/apas/portal/main/index.jsp或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0595-86816625
地址:泉州经济开发区官桥园区(南安市官桥镇) 邮编:362341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5666
传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邮箱: qzjlzbdl@163.com
报名费及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公司,并且在泉州地区合法注册或在泉州地区设立合法的分支机构。(3)投标人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6:40 至 2016年05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