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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关于2016年北京市村镇供水行业监管——村镇供水厂(站)水量与水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

作者: 发布于:2016-05-20 13: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北京市村镇供水行业监管——村镇供水厂(站)水量与水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北京市村镇供水行业监管——村镇供水厂(站)水量与水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

项目编号:XM-0000035334160429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53105831、5310583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2号楼

联系方式:康磊 ( 010)53238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53105831、531058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合同编号:2016-001670-GSK-02

2.主要工作内容:为保障村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中供水厂(站)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的稳定,2016年对北京市大兴、密云等远郊区村镇集中供水厂81套村镇集中供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99处集中供水厂水量监测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对816处村级供水站水表供电电池组购置更换与设备维护。具体包括:

(1)村镇供水厂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巡检;

(2)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所需耗材的采购及设备巡检;

(3)村级供水站水表供电电池组购置更换与设备维护;

3.计划工期: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中期验收,2016年12月5日完成所有工作与合同验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3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2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换发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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