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鹭晖轻工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裁床用纸、制鞋用胶水定点供货”2015-FZSG093-1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鹭晖轻工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名称:裁床用纸、制鞋用胶水定点供货
二、 招标文件编号:2015-FZSG093-1 批复号:ZXWTG2015076-1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包 | 合同包名称 | 供应 期限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 术要求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裁床用纸 | 二年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 厦门鹭晖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二 | 制鞋用胶水 | 22 |
四、 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标书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林瑞芳
七、 联系电话:0591-87836536/87767689-625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八、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投标截止时间:
十、 开标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标书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