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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天网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0 11: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天网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8880050001
项目联系人:王光锋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41599
采购人:新华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523852
代理机构: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路82号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41599
预算金额:1049.96998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F环岛266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资格);2.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设备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3.投标方所供拼接屏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防尘检测报告,节能认证报告,噪声试验报告,电磁兼容性报告,并且提供以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七标段)4.投标产品制造商需提供IS0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证书;(七标段)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亦可分标段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设备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方所提供拼接屏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防尘检测报告,节能认证报告,噪声试验报告,电磁兼容性报告,并出示拼接屏、解码器、云存储为同一品牌厂家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且提供以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七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投标人因证件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采购数量:7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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