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农业局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5: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5】06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息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2招标范围:全县约1835平方公里(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周期:于2015年7月20日前交付全部成果资料;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3.3 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和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6本项目不允许采用任何形式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能购买标书,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 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6 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息县农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977625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38057786
2015年6月2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5】06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息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2招标范围:全县约1835平方公里(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周期:于2015年7月20日前交付全部成果资料;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3.3 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和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6本项目不允许采用任何形式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能购买标书,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 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6 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息县农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977625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38057786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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