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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机关幼儿园教学配套设备等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5: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霞浦县机关幼儿园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NDZB-2015-46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同包

货物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校服采购

服装

445套

122375

详见招标文件

霞浦县机关幼儿园

陈老师/0593-2595166

霞浦

2

被褥等采购

后勤

1批

133885

3

桌椅、玩具等采购

教学

1批

719985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0602日至2015060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5、项目联系人:杨静、陈华颖

联系电话:0593-29371680593-25951660591-87530730-81587616211-815

传真:0593-29371682595166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合同包1、合同包2: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或个体工商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合同包3: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已销售过同类货物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需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 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3.3。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24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0624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含纸质电子版)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2、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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