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容城中学修缮改建工程及空调电脑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河北容城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容城中学修缮改建工程及空调电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容城中学修缮改建工程及空调电脑采购
项目编号:HFZB-2016-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悦
项目联系电话: 170832110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容城中学
地址:容城县城北环路
联系方式:王宝军 0312-5605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立栓 0311-8098002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容城中学修缮改建工程及空调电脑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HFZB-2016-021
采购人名称:河北容城中学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城北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宝军 联系电话:0312-5605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悦 0311-80980022 17083211097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内容: A包:采购柜机空调44台,预算金额352000.00元;办公电脑40台,预算金额139500.00元。 B包:河北容城中学修缮改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预算金额508500.00元。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改善教学条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施工工期:A包:20天 B包:60天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提供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提供拟投产品的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持以下资料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拟投产品的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开标时携带以上原件,资格后审)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持以下资料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时携带以上原件,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5 月 20 日---2016年 5 月 26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包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13 日 9:30 时
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13 日 9:30 时
开标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杨悦
联系方式:0311-80980022 17083211097
传真电话:0311-80980011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1-80980022
备注:采购编号: HFZB-2016-02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3、提供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提供拟投产品的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B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