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林业局关于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鹿邑县林业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鹿政文【2016】59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资格预审。现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报名。
二、项目基本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6)0305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周口市鹿邑县境内
实施机构:鹿邑县林业局
采购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具体划分:
1标段:涡河南岸自辅仁大道向东2462米处所有绿化及硬化项目(儿童乐园除外)约8000万;
2标段:除1标段外涡河湿地公园的所有项目投资约1.5亿元。
项目内容: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划分为5个功能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合理利用区 、管理服务区,二期建设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科普宣教区。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总投资及特许经营期
项目总投资:28276.86万元,其中一期投资23614.53万元,项目二期投资4662.33万元。
合作期限:项目一期:合作期15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项目二期:建设期3年,二期工程合作期满日与一期工程相同。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资金或融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
3、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及以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鹿邑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鹿邑县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五、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与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08:30至2016年 5 月25日下午17:30。
2、请申请人于2016年 5月 19日起至 2016年5 月2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 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4单元六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申请人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原件经查看后退还),并须提交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林业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4—7223170
招标代理: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时先生
电 话: 15239124625
电子邮箱: 1169097405@qq.com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 话: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