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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2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资格预审公告
 
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项目名称)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实施机构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
(2)建设规模: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路线起自新平县大开门,止于新平县戛洒,全长68.64公里。
(3)发包方式:采用PPP模式。
(4)建设标准: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5)工程造价:该项目估算投资约995866.11万元。
(6)建设工期:36个月(其中,大开门至团结水库段要求于2018年底建成通车)
(7)收费期:暂定30年(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年限为准)。
(8)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6]390号批复,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项目名称)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产权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3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建设、运营、移交的工作,由项目公司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4年末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近 3 年均为盈利且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4 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合相关规定。
3.1.5 申请人近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不少于7亿元的公路建设项目,包括投资项目或施工项目;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4 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519日至20165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日新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润城第一大道五栋2301室持下述资料的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9)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10)近三年(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彩色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1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类似业绩合同仅需复印合同协议书部分);(12)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
注:若“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6914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400分至14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秀山西路7保安大厦211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8.1政府采购政策
8.1.1玉溪市人民政府授权招标人玉溪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授权玉溪市交通运输局与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协议》,与项目公司签订正式的《PPP项目合同》。由中标社会资本控股,持有70%的股权;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持有30%的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双方注册资本金出资按股权比例筹集。
8.1.2项目资本金由双方共同筹集,项目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30%,具体比例以满足金融机构要求为准。政府应出项目资本金为对应项目资本金的30%,社会资本应出项目资本金为对应项目资本金的70%。
8.1.3玉溪市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所在地的道路红线以内的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协调、政策支持及税收优惠;配合中标社会资本将本项目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PPP项目库。
8.2 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
 
9.联系方
招 标 人: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址:秀山西路7保安大厦6-7层
联 系 人:向伟
    话:0877-2295189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日新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润城第一大道五栋2301室
      人:卓蓉蓉
        话:0871-64583586
                                          
2016年5月19日
 
 
公告16.5.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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