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九重镇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淅川县九重镇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淅川县九重镇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GTXH-2016-068
3、项目地点:淅川县九重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垃圾桶、垃圾箱及垃圾车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6、供货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
第一标段:采购2.5立方柴油钩臂式垃圾车16辆
第二标段:采购2.5立方钢制垃圾箱260个
第三标段:采购2.5立方钢制垃圾箱125个、95升玻璃钢垃圾桶160个、30升塑料垃圾桶7950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生产和改装垃圾车、生产垃圾箱资质的合法企业。产品必须有合格证。
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需提供2013年以来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在100万以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 19 日至2016年 5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69205688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588150
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
201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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