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6: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组织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生产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编号:JHHX2015-17。
2.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安装进度,合同签订后每个月至少供货2000套,至第四个月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全部产品质保(保修)期3年。
6.资金来源:节约电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
7.付款方式:招标人安装完成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的第三年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过后若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将质保金退还中标供应商,其余部分一次性付清。
8.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未超出其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6)本项目须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若是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注: 以上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10.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06月02日至2015年06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 08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30分;
10.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10.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5日09时00分;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
11.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1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缴纳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 款 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
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
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4日17时30分之前
14.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708615103
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691-2122333、18988191110
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品目名称(项目)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180W.LED路灯 | 1.灯具防尘、防水、防固体异物等级IP65; 2.光源采用大功率集成式封装,单颗功率≥1W,光效≥105Lm/w,使用寿命≥50000小时,光衰10000小时<8%,功率因素≥0.95; 3.灯具散热好,维护方便,提供3个灯型样品(180W.LED、120W.LED、60W.LED各1个),图片展示各5个(图片上须标明尺寸、规格、型号),采用高透光率光学玻璃,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具有本地特色; 4.色温要求3500~4500K,输出电压100V~265V,频率50Hz~60Hz,恒定电压具有良好的输入超压保护,欠付保护,过流保护,防雷击保护; 5.灯具配光符合GB/T9468-2008《灯具分部光度测试的一般要求》或 GB/T7002-2008《投光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6.LED光源芯片要求满足行业标准的知名品牌,并提交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品牌使用授权书原件; 7.平均照度基本要求符合城市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级别Ⅰ快速路、主干道(含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平均亮度Lav(cd/m2)1.5/2.0,总均亮度Uo最小值0.4,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0.7,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20/30,均匀度UE最小值0.4,炫光限制阀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10,环境SR最小值0.5。级别Ⅱ次干道平均亮度 Lav(cd/m2)0.75/1.0,总均亮度Uo最小值0.4,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0.5,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10/15,均匀度UE最小值0.35,炫光限制阀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10,环境SR最小值0.5。级别Ⅲ支路平均亮度 Lav(cd/m2)0. 5/0.75,总均亮度Uo最小值0.4,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8/10,均匀度UE最小值0.3,炫光限制阀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15,环境SR最小值0.5; 8.安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9.产品各项指标提供省以上相关部门检测报告。 | 1883 | 套 | |
2 | 120W.LED路灯 | 3830 | 套 | ||
3 | 60W.LED路灯 | 2083 | 套 |
注:1.本项目须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若是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3个灯型样品(180W.LED、120W.LED、60W.LED各1个),图片展示(180W.LED、120W.LED、60W.LED各5个,图片上须标明尺寸、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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