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集贤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集贤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贤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贤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ZS2015G03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经营范围或资质内容中必须有关于交通信号安装等项目的字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6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合格后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2015G037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集贤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集贤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S2015G037
二、项目名称:集贤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建工路与友谊街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
五、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8.3资格要求:经营范围或资质内容中必须有关于交通信号安装等项目的字样。
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9.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9.3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近十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2日至2015年06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 :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616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领取时间和方式:报名成功后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11.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贤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集贤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469-6180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0451-87007036
2015年06月02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0070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贤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集贤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先生0469-6180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51-8700703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6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