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贰份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师证书;(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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