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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规划的编制及评审和县城大气监测点位监测分析及优化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14: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2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十三五规划编制及评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4670020002
项目联系人:蔡艳伶
项目联系电话:18032082629
采购人: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071300
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85993
预算金额:2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12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l.ggzyjyzx.com)交易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两个包可以兼投兼中)第一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2.投标人为已在承德市兴隆县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2016年3月31日前)的环境技术咨询机构和监测机构;供应商必须能够清楚掌握近三年来承德地区大气监测数据,承接过类似同类别项目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3.本次招标第一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监测单位须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及附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环境技术咨询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各成员授权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第二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凡具有法人资格并从事环境规划相关工作的编制单位均可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县级及以上政府类似规划的编制经验,需提供类似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原件。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3.本次招标第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各成员授权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国家环保部推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需提供环保部官网公示打印页。4.非河北省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在河北省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至少10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自有办公场所房产证[如办公场所为租赁的,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原件]、最近半年河北省内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缴纳社保的原件)。5.无行贿犯罪行为。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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