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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广州南沙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14: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的委托,对 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广州南沙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7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广州南沙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广州南沙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0.00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投资咨询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不良行为被政府采购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罚、或在市招投标相关网站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或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20日 至 2016年06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614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614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020-84986691
传真:020-84986691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传真:020-83642820-804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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