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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8: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5/1

公告号:

2016-004269-1602-006

项目名称:

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勘察

工程地点:

成武县仪凤路以东,定砀路以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勘察

本项目总投资额:

10万元

工程造价:

1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926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292420151012004

建设单位:

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武县房地产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0-738985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武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0-738985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包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30530884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经成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发改字【2015】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武县房地产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单位。
    1.1、项目名称:成武县仪凤新区三期城市棚户区项目勘察;
    1.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仪凤路以东,定砀路以北;
    1.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64000㎡,建筑面积约92600㎡;
    1.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图纸勘察及现场技术支持等内容;
    1.5、勘察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条件

    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必须配备1名注册岩土工程师;投标人在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能力;
    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方可领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
    4.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项目不接受委托,需法人亲自到场报名);
    4.3、注册岩土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2015年度(10-12月份)或2016年度(1-3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和签订的劳动合同;
    4.4、以上证书在提供有效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另提供两份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发布。

    公告时间:2016年5月18日9时0分 - 2016年5月2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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