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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关于省水利厅(本级)无人机巡查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9: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省水利厅(本级)委托,就无人机巡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ZSSJ/CG-20160403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无人机巡查

1.0

65.5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乙级测绘资质。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金川宾馆613室(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09:30

.投标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金川宾馆6楼6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09:30

.开标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金川宾馆6楼6号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

交付方式:汇票/本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

银行账号:12020504199000127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5)供应商若组成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投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要求。(7)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联系人:马旭东

联系电话:0571-86799293

传真:0571-87801502

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金川宾馆6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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