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2.2 项目编号:新财购-2016-123号
2.3 项目地点:新郑市
2.4 项目概况:对《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该规划进行修编,规划范围:新郑市行政区域,总面积约720平方公里(京港澳高速以西部分)。
2.5 规划编制工期:21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规划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检察院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五、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 18 日至2016年 5 月 26 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
6.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入
6.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6年 5 月 18 日至2016年 6 月 6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6.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6年 5 月 18 日至2016年 6 月 6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371-69950657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339234036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