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墙理石和办公区域理石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5: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AHP-JL-2016-ZB-005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墙理石和办公区域理石养护工程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60426]-0666号)批准招标,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墙理石和办公区域理石养护工程
2.2招标范围:外墙理石和办公区域理石养护 采购预算:176.6096万元
2.3建设地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高新区环城南路3777号)
2.4工期:25天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已落实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2.7 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楼宇清洗保洁、清洁服务、养护等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清洗人员具有高处作业上岗证,本工程提供人员不少于6人,以上人员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低于4万/人);
3.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三项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建筑物高度不低于30米(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清洗人员高处作业上岗证、类似业绩(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高新区环城南路3777号
联 系 人:史冬梅
电 话:18043688573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大街8220号509室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31-8199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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