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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6-27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5: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6-27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4-143001-037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6-27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59,628.2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2143GG100J

2.广东省公安厅2016-27工程,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施工过程中必须拆除和恢复的项目、余泥外运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b. 《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c.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施工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d.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e.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筑装饰专业工程师职称,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距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原件核对)。

f、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装饰专业工程师职称)、机电专业工程师、装饰专业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专职安全员等,且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身份证及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包括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和电话查询路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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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包括在广东省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施工企业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筑装饰专业工程师职称,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距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装饰专业工程师职称)、机电专业工程师、装饰专业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专职安全员等,且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身份证及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包括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和电话查询路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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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18日 至 2016年05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67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3室

十、开标时间:201667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联系电话:020-83110987
传真:020-83110987邮编:510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张穗生联系电话:62791533、传真:83301107
传真:020-62791620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62791533、传真:8330110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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