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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路政局养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2016—2018年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路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路政局养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2016—2018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路政局养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2016—2018年度)项目

项目编号:SITEN-QT-S162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岱铭

项目联系电话:1380170157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路政局

地址: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徐锦程、530121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奚岱铭、63234076×1025、1380170157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上海市路政局养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2016—2018年度)共招取8家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具有专业监理资质、设备和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监理服务经验,能为上海市路政局的养护维修工程(服务金额20万元以下的专项小修、整治、机电类及部分房屋维修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期间的监理服务,并在整个项目周期内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进行控制与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组织协调施工监理、项目移交等,并配合发包方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本次招标确定的8家中标单位为具有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的意向合作单位,具体的服务项目以上海市路政局实际委托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或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或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或④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上海市路政局养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5:26 至 2016年05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相关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若标书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附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填写详细开票信息,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局网页查询结果截屏)、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核对。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

 

请确认贵公司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需提供资格证明)

请提供开票信息: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注: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客户无需填写此表,开具专用发票的需将上表填写齐全;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局网页查询结果截屏)、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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