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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村级水站及茅洋乡镇村联网二期工程PE管、钢管采购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村级水站及茅洋乡镇村联网二期工程PE管、钢管采购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5-18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村级水站及茅洋乡镇村联网二期工程PE管、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16XSZFCG110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村级水站及茅洋乡镇村联网二期工程PE管、钢管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1:1694073.00元子包2:70596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①标段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行生产PE管道及配件能力的生产企业;标段二:具有自行生产钢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唯一授权的经销商;钢管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②PE管和钢管的厂家具有省级卫生部门(卫生厅)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产品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5月2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5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13日14时20分
八、投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3日14时20分
十、开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瑞林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附件:5.13水利PE管及钢管_2016518123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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