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武安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4: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武安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20042
项目联系人:董健
项目联系电话:15032870803
采购人: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610830
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2870803
预算金额:2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1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须出具高清审讯平台系统、影音监管系统、高清审讯系统设备厂商提供的与省厅执法办案系统无缝对接及与省厅、邯郸市局的高清审讯平台系统、影音监管系统实现三级联网承诺函,若无法兑现承诺,该项目以废标处理,因废标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5、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6、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7、开标时,供应商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武安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20042
项目联系人:董健
项目联系电话:15032870803
采购人: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610830
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2870803
预算金额:2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1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须出具高清审讯平台系统、影音监管系统、高清审讯系统设备厂商提供的与省厅执法办案系统无缝对接及与省厅、邯郸市局的高清审讯平台系统、影音监管系统实现三级联网承诺函,若无法兑现承诺,该项目以废标处理,因废标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5、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6、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7、开标时,供应商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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