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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地方税务局后勤服务劳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0: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 福州市晋安区地方税务局 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RWZB-2016-038-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年限
用途
采购单位
1
后勤服务劳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3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晋安区地方税务局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黄华丽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 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网上年检的须同时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三证合一除外)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
6.3、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6.4、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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