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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才高街(金水东路-正光路)、正源街(众旺路-东风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2: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才高街(金水东路-正光路)、正源街(众旺路-东风南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才高街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交通枢纽区北部,规划为南北走向城市支路,本次工程设计范围南起金水东路,北至正光路,沿线与规划正源街相交,路段全长407.87米,道路红线宽25米,一幅路断面型式25m(红线)-5m(人)-15m(车行道)-5m(人)。规划才高街与各规划路相交处均为平交路口,其中,金水路东口、正光路口进行拓宽渠化至31米。

正源街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交通枢纽区北部,规划为东西走向城市支路,本次工程设计范围西起众旺路,东至东风南路,沿线与规划才高街相交,路段全长488.50米,道路红线宽20米,一幅路断面型式20m(红线)-3.5m(人)-13m(车行道)-3.5m(人)。规划正源街与各规划路相交处均为平交路口,其中,众旺路路口、东风南路路口进行拓宽渠化至26米。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招标范围:郑东新区才高街(金水东路-正光路)、正源街(众旺路-东风南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标段划分:以最终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33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市政道路(含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三者一致)。

3.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133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市政道路(含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三者一致)。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 被授权人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险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4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518日至20165 24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4.2.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518日至20165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6518日至20165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

5.2 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 系 人:赵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65928032

电子邮箱:a65928032@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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