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前郭县财政局选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前郭县财政局选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前郭县财政局选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DQZB2016-1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8-68360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查干淖尔大街739号
联系方式:白女士 0438-6836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1590430508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前郭县财政局选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6-1014
1.招标条件
前郭县财政局选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已由前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前郭县财政局选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2 招标范围: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的结(决)算财务进行审计等相关服务,并出具报告,具体业务以委托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2.3 财务审计机构入围家数:2家会计师事务所。
2.4 财务审计服务期:确定入围后一年内有效。
2.5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认证的A类会计师事务所资格,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3.3 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财政评审类项目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18日至2016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06月07日下午13时,地点: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 查干淖尔大街739号
联 系 人: 白女士
电 话: 0438-683605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15904305080
注: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2016年5月1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认证的A类会计师事务所资格,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3.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财政评审类项目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认证的A类会计师事务所资格,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3.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财政评审类项目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规定资料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