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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10: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指挥中心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指挥中心电梯采购

项目编号:FJXCJQZ(2016)HA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832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659093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占 0595-2898329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01~211店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

1、招标文件编号:FJXCJQZ(2016)HA001

2、招标项目内容: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指挥中心电梯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乘客电梯

电梯

乘用

6台

载重800~1000kg, 6~9层,速度1.6m/s,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13665909372

惠安县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可直接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01~211店面) 购买书面招标文件或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并在 2016年5月24日17:30前付清购买费用(供应商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缴交,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的,应注明采购项目的编号及单位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该款项后开具发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项目联系人:占先生、沈小姐

6、联系电话:0595-28983298   传真:0595-28983289   E-mail: ZZCJQZ@126.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②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④电梯制造商应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

⑤投标供应商或委托安装单位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

⑥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⑦本项目的预算价为 1710000 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4日

9、开标时间: 2016年6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6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洛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693201679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惠安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采购人: 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②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④电梯制造商应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⑤投标供应商或委托安装单位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⑥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⑦本项目的预算价为 1710000 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0:09 至 2016年05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01~211店面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网上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或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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