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民政局2016年救灾救济物资采购项目A包(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宾川县民政局2016年救灾救济物资采购项目A包(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宾川县民政局2016年救灾救济物资采购项目经宾川县财政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A包因第一次采购失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 包进行二次采购,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宾川县民政局2016年救灾救济物资采购项目A包(二次采购)
2、项目编号:DLBZ2016-CG
3、采购内容:采购救灾大米(籼米国标二级)300吨
4、采购预算金额:135万元
4、供货期: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供完
5、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本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
2、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4、采购文件售价:800元每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若需采购文件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网络报名。
6、采购文件如有变更、补遗,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以获取最新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递交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六、开标: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七、信息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平台》和《大理公共资源信息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宾川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银宇 联系电话:0872-7144802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桑园路220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 胤
联系电话:0872-7142820 传真:0872-7142820
地 址:金牛镇金叶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