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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PTST20160532科技创新实验室器材采购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8 08: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中山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科技创新实验室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实验室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PTST201605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88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中山中学

地址:莆田中山中学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4-22927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周:0594-2558811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中山中学]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PTST20160532

2.招标项目内容:科技创新实验室器材采购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科技创新实验室器材采购

1批

175857

详见招标文件

莆田市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莆田中山中学、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莆田市荔城区北高岱峰中心小学

合同签订后35日内

3.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 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4.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 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 05  18  日至2016年 06 14 日。

2) 招标答疑时间、地点:2016年 05 2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 06 14  日上午9:00时,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5.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营业部,帐号—5601012830002859。

2)标书费、邮购费、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35001636207059525888。

6.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我司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邮      箱:ptstzb2008@163.com

电      话:0594-2558811 

传      真:0594-2620986

联  系  人:小周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58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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